地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排放标准及排放值
农村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500立方米/天(m3/d)以上规模(含500m/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原则上适用于处理规模在500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管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具体处理规模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放去向可分为直接排入水体、间接排入水体、出水回用三类。出水直接排入环境功能明确的水体,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应根据水体的功能要求和保护目标确定。出水直接排入Ⅱ类和Ⅲ类水体的,污染物控制指标至少应包括化学需氧量(CODcr)、pH、悬浮物(SS)、氨氨(NH3一N)等;出水直接排入IV类和V类水体的,污染物控制指标至少应包括化学需氧量(CODcr)、pH、悬浮物(SS)等。出水排入封闭水体或超标因子为氮磷的不达标水体,控制指标除上述指标外应增加总氮(TN)和总磷(TP)。
地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技术按工艺可分为生物接触氧化法、SBR、A/O及A2/O等。常用的A/O处理技术的原理是,在缺氧池中微生物将污水中的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还原成气态氮逸出,同时将难降解大分子有机物分解为小分子易降解物质,具有脱氮、水解和降解部分有机物的作用;在好氧池中,大部分有机物被微生物处理,并进入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经消毒后排出。
A/O工艺在脱硝的同时降解有机物,使需氧量大大减少,是节能型的生物处理技术。为了维持较高的硝化率,反应停留时间比普通活性污泥法长,污泥沉降性能好,污泥增长率低,剩余污泥量少,沉降性能好。